旷视科技首发上市申请获受理 拟募资60亿元

3月12日晚,上交所官网显示,旷视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旷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已获受理。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53亿份CDR,拟募集资金60亿元。本次募投项目将围绕现有主营业务展开,用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旷视招股书显示,此次拟发行不超过2.5亿股B类普通股股票,作为发行CDR的基础股票,占CDR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基础股票与CDR之间的转换比例按照1股/1份CDR的比例进行转换。

招股书申报稿显示,旷视科技是一家聚焦物联网场景的人工智能公司,面向消费物联网、城市物联网和供应链物联网三大核心场景提供行业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营收自2017年至2020年前三季度营收累计超过3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分别为7.7亿元、28亿元及66.4亿元及28.4亿元,截至2020年9月末,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142.5亿元。公司上市时尚未盈利及存在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是优先股以公允价值计量导致的账面亏损,以及公司正处于发展期,投入大量资源用于研究创新及市场开拓。

在特别风险提示一栏中的财务风险一项中,旷视科技方面称公司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及持续亏损的风险,具体包括未来一定期间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的风险、收入无法按计划增长的风险、公司上市后持续亏损而触发退市条件的风险。

未来旷视将持续保持较大投入规模,使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持续存在,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对投资者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公司上市后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的财务状况,即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含被追溯重述)为负且营业收入(含被追溯重述)低于1亿元,或经审计的净资产(含被追溯重述)为负,从而触发退市条件。而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存托凭证直接终止上市,不再适用暂停上市、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程序,将对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

此次旷视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具体包括:基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AI物联网解决方案及产品升级项目、智能机器人研发与升级建设项目、传感器研究与设计项目以及补充运营资金。2017年、2018年、2019年旷视科技研发投入分别超2亿元、6亿元、10亿元, 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研发投入已超7亿元,研发人员超过1400人。

2019年8月25日,旷视科技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2019年11月,旷视科技进行过一次港股上市聆讯,未能通过。2020年2月25日,提交上市申请6个月后,旷视港股上市进程状态显示为“失效”。其后在采访中,旷视科技CEO印奇对媒体表示,外界传播的中止港股上市消息不属实,目前旷视科技现金流充足,上市是手段而非目的。科创板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上市,是中国科技企业发展的好机遇,旷视科技正在积极考虑。(吕倩)

关键词: 旷视科技 受理 募资